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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贸试验区全面恢复国际航船物料供应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1日    浏览量:574   字体大小:  A+   A- 

        7月17日下午6时许,物资供应船“安达供水6”装载着缆绳、水泵等物资抵达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门外锚地,通过人员“非接触”方式,用吊机将货供应到土耳其籍散货船“马摩拉”轮上。这是舟山市应对疫情影响发布《锚地国际航行船舶物料供应操作指引》(下称《操作指引》)后开展的首单综合供应业务,也意味着舟山市受疫情影响部分暂停的锚地供货业务按下了“重启键”。

“疫情发生后,我们从防控的角度考虑,在开展国际航行船舶物料供应时暂停了部分业务,只供应油品、淡水、伙食等物资,并在供应时探索‘非接触’的作业模式。”舟山市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副主任沈毅斌介绍,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舟山市在总结借鉴“非接触”作业模式的基础上,引入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出台《操作指引》,要求对每一次锚地供货进行风险评估,采用“非接触”作业模式进行供应。“此次‘马摩拉’轮还加了1200吨低硫油,共完成了价值40万美元的综合补给。”沈毅斌说。

据了解,《操作指引》明确船舶供应企业为国际航行船舶供应物料前,由海事服务基地建设指挥部综合办公室按照海关国际航行船舶布控要求,评估船舶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对评估为重点防控或重点关注的国际航行船舶,船舶供应企业需提交作业方案和非接触作业承诺书;评估为低风险船舶的,提交非接触作业承诺书即可。确认获批后,企业可按正常程序办理相关业务申报手续。

来源: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