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调查官现场说案之船舶触碰灯浮标事故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7日 浏览量:1945 字体大小: A+ A-
灯浮标是帮助船舶安全、便利航行的重要交通设施,是通航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保障过往船舶的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直接维系着过往船舶和船员、乘客的安全。为了在全球范围内促进航标系统协调一致、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加强海上环境保护,1957年7月1日,国际航标协会(IALA)成立。2018年5月29日,第13届IALA全会通过了A13-04号决议,决定自2019年起将每年7月1日设立为“世界航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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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桂山北灯船】
船舶在航行中,常常因潮流、操纵、避让等各种原因触碰灯浮标,导致船舶和灯浮标受损,而且若事故发生后处理措施不当或不及时,还有可能导致其他次生事故的发生。这一期的海事调查官现场说案内容特别让海事调查官吕镇洋给大家专门讲解船舶触碰灯浮标事故案例。
【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11年11月26日,干货船“繁XX”轮(总吨:498,船长:52.80米)自江门市鹤山港开出,计划驶往福建福州。该轮经过中山港、横门水道,进入广州港水域。
27日03:45时,该轮进入伶仃临时航道航行。
0348时,该轮航速8.9节,从原航向186°逐渐向左转向,船首刚好朝着马友石灯船航行。在该轮距离马友石灯船约200多米时,船长发现了右前方显示白光的灯船,认为没有碰撞危险,稍微操个舵,就可以从右舷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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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0348时,“繁XX”轮对着马友石灯船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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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0352时,“繁XX”轮对着马友石灯船驶去】
约03:53时,该轮接近马友石灯船,船长令左舵,船首刚驶过去,右舷船尾还未摆过来,即碰撞马友石灯船,触碰时航向151°,航速8.9节,事故导致马友石灯船沉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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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马友石灯船】
案例二:
2019年4月19日从珠海驶往广州的的芜湖籍集装箱船“喧XX”轮(总吨:8398,船长:129.80米)沿主航道进港航行。
20:24时左右,该轮航行至广州港38#灯浮附近水域,与出港外轮会遇完,左满舵向左转向准备进入广州南沙港三期码头支航道,航速9节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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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喧XX”轮AIS轨迹图】
20:25时左右,该轮船首驶过广州港38#灯浮,接着,船尾右舷螺旋桨挂住广州港38#灯浮锚链。
随后该轮慢车、停车,为了不影响主航道,拖着灯浮驶到南沙三期码头16#泊位对开水域抛锚。
事故导致广州港38#灯浮与“喧XX”轮螺旋桨绞缠移位,“喧XX”轮右舷中部存在擦痕,右车叶部分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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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喧XX”轮触碰广州港38#灯浮】
【案例分析】
经事故调查分析,上述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01 疏忽了望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如案例一中“繁XX”轮船长在该轮距离马友石灯船约200多米,才发现灯船显示白光,在能见度良好的情况下,没有及早发现灯船的存在,存在疏忽了望。案例二中广州港38#灯浮在南沙三期码头前沿水域,码头的灯光对“喧XX”轮驾驶人员观察灯浮的效果有所影响,而且“喧XX”轮与出港船舶会遇后左转,出港船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该轮对灯浮的观测。
02 未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如案例一中“繁XX”轮在距离灯船约200多米,且朝着灯船航行,已存在明显的碰撞危险,但该轮船长却错误地认为没有碰撞危险,而且觉得即使有危险,操个舵就让过去了,以致没有及早采取措施,未能与灯浮保持一定距离,导致发生触碰灯船事故。案例二中“喧XX”轮避让出港船舶后,左满舵进入南沙港三期码头支航道,致使船尾加剧甩向灯浮标。
03 对事故水域不熟悉
如案例一中“繁XX”轮船长对珠江口伶仃航道交汇水域不熟悉,且对本船操纵特点不熟悉。该轮在事故附近水域没有按伶仃临时航道的航路航行,随意穿越伶仃临时航道,虽然没有妨碍他船航行,却导致船舶向马友石灯船驶去。
海事调查官说安全
灯浮标乃海上航行重要助航设施,关乎每一艘船舶的航行安全,为避免“亲”到他们,广州海事调查官提醒船舶航行应注意:
01、保持正规了望
灯浮标是通过锚链与沉于水底的沉石连接,锚链长度与水域水深的比例在3:1—5:1,这意味着灯浮本身就有着40—70米的旋回半径,如果加上潮流等因素,灯浮的实际位置与海图上的位置会有一定的距离,船舶驾驶人员应使用驶近、听觉以及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一切有效手段保存正规了望,以便对局面和碰撞危险作出充分的估计。在夜间,要注意码头等建筑物和其他船舶的背景灯光对驾驶人员观测灯浮标发光效果的影响;在与他船会遇过程中,还应注意他船船体对本船观测灯浮标的影响。
02、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让措施
灯浮标在水中受流影响会发生偏移,当船舶经过时,距离过近,船体水下部分剐蹭灯浮标锚链。在类似船舶触碰灯浮标的事故调查中发现,事故发生常常是由于驾驶人员经验不足,当发现灯浮标迫近,未立即停车淌航,而急于采用满舵的动作进行避让,致使船尾加剧甩向灯浮标;或者能见度突然不良或突然遇到船舶交会,需要避让船舶,又恰逢转弯重要操作,措手不及,船舶压向侧面灯浮标。船舶航行过程应使用安全航速,充分运用良好船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与灯浮标保持安全距离通过,特别是在遇到横穿航道的船舶时,应提前采取避让措施,避免疏忽航道侧面的灯浮标造成触碰事故。
03、准确掌握船舶的各项参数
船舶应准确掌握船舶各项参数,尤其是旋回参数,并结合货载、航道、风、流及水深等影响因素,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和应急措施做好充分准备,正确掌握大角度转向的操作和时机。尤其是重载大型船舶,在航道转向位置时,必须预配合适的流压角,控制好船位,防止船舶发生横移,挤压灯浮标。
04、认真阅读航路指南
起航前,船长要认真阅读航路指南,对将要行驶的航路中碍航物、航道水深、水域可航宽度、航程航向等进行了解,并在海图上识读,航行值班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避免盲目冒险航行。航行过程勤测船位,确保船舶航行在计划航线上。船舶进出港航行时,船长应到驾驶台,必要时安排引航员引航。
05、应及时更新海图,收听航行警告信息
船舶只有配备最新的海图,才能及早识别灯浮位置、灯质等特征;此外,由于汐、海流、洪水、事故等,灯浮标可能发生移位、漂失、灯光熄灭,无线电信号失常等故障,船舶要及时获取航行警告,对异常信息进行海图标识。
06、船舶触碰灯浮标,车舵清爽后方可动车
当船舶触碰灯浮标不可避免时,船舶驾驶人员在触碰灯浮标后,应及时查看车舵情况,确认车舵清爽后才可用车,尽量避免灯浮链条对船舶车叶、舵的损坏。一般情况下,船舶触碰灯浮只会造成灯浮的损坏,但实际操作中,部分船舶触碰灯浮后对水中情况和船舶自身受损情况不清楚,在此情况下继续航行,灯浮链条搅进船舶车叶,将造成船舶的进一步损坏,影响后续航行计划。
07、触碰灯浮标后应积极如实向海事部门报告
船舶触碰灯浮标后,应积极如实向海事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以便海事相关部门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由于船舶触碰导致灯浮标移位、损坏、丢失等,进而影响其他船舶的通航安全。灯浮标遭到碰撞后漂移引起的后果可大可小,轻则可能导致灯浮标材损坏或丢失,给国家财产带来损失,重则可能造成船舶交通事故,甚至危及到人命安全。在实际工作中,部分船舶触碰灯浮标后,尤其是夜间触碰后,认为无人发现就抱有侥幸心理,不向海事主管机关报告即擅自离开现场,如上述案例一中“繁XX”轮就是如此,海事部门将从重对该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温馨提醒
广州海事温馨提醒,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如发现灯浮标不亮、移位、丢失等异常情况也应主动拨打12395,积极向海事主管部门报告,共同维护水上交通安全。
来源:广州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