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15条新政打造工匠之城
作者:王健高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7日 浏览量:1320 字体大小: A+ A-
每年开展一次全员创新企业评选,每户全员创新企业给予30万元资助资金;每年建设10个青岛市技师工作站、20个青岛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10个青创先锋工作室;对引进的高层次领军人才,最高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的奖励……山东省青岛市11月11日出台《关于弘扬工匠精神 打造工匠之城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紧盯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对技能人才提出的新需求,从奖励激励体系、工作支撑平台、收入分配改革、顶层制度设计、服务保障体系等方面提出了15条具体意见,旨在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技能人才队伍,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队伍支撑,打造工匠之城。
首次提出“贡献大者多得”
最新统计显示,近3年,青岛市每年用于技能人才奖励资金超千万元,涌现近百名国家级技能领军人才,高端技能人才总量在全国名列前茅。
《意见》将继续实施重奖工程,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意见》明确,每年选树命名10—20名“青岛大工匠”和40—80名“青岛工匠”,分别给予每人8万元和2万元奖励。同时,每年开展一次全员创新企业评选,每户全员创新企业给予30万元资助资金,充分发挥工匠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青岛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解决技能人才经济收入偏低问题,在进一步完善奖励激励体系的基础上,《意见》首次提出“贡献大者多得”的分配原则,支持技能人才凭借贡献业绩增加收入。同时,还将抓好技能岗位工资价位发布、工资集体协商两项制度的健全落实,促进长期稳定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
《意见》还明确了技工院校毕业生在应征入伍、参加公务员招考、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享有与相当层次学历人才同等机会,为技工院校学生职业发展搭建畅通的“立交桥”。
为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意见》通过完善就业准入、用人评估和激励表彰三类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打造科学化、社会化、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同时,进一步创新评价方式,支持企业建立一般技能人才和特殊技能人才两线并行评价机制,并探索推行权威专家认证、薪酬认证、业绩认证、绝技绝活认证。
破除工匠人才引进瓶颈
近年来,青岛市在全国率先成立青岛市技师工作总站,并出台技师工作站奖补政策,积极开展技师工作站创建活动,将带徒传技与技术攻关融为一体,着力为企业培养高端后备技能人才。目前,共建成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9个,省级技师工作站16个、市级技师工作站19个,参与技能人才培养近50万人。
为进一步健全平台体系,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意见》实施后,青岛市将每年建设10个青岛市技师工作站、20个青岛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10个青创先锋工作室。同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技能技术攻关项目,创建工匠人才创业园区、工匠文化博物馆,并推动有条件的区(市)和企业,打造一批工匠街、工匠路、工匠墙、工匠园,提升“技能青岛”品牌的美誉度,构建有利于加快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
青岛市人社局还将支持第三方投建集技能人才市场需求对接、技术工人学习进修、技能技术咨询服务、技能技术贡献积分管理、工匠人才信用管理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开放、共享的青岛工匠大数据平台,运用大数据加强和改进对技能人才的管理和服务模式。
自去年以来,青岛市实施引进培养高层次技能领军人才奖励政策,对引进的高层次领军人才,最高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的奖励,并支持全职引进的技能人才在青岛安居,对全职引进的国家级、省级技能领军人才,分别给予个人30万元和20万元安家补贴。
延续并完善对高层次领军人才的奖励政策,《意见》提出,实施技能人才安居计划,明确优先落实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的住房保障。同时,允许中小企业在自有产权的待建土地上按一定比例配建产业配套公寓(单位租赁住房),解决员工安居问题,并推动企业利用自有产权待建土地建设研发中心、人才和职工公寓等,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可提高到15%。
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聚焦产业发展和新基建,将进一步强化“产业聚才”“市场觅才”,为青岛市经济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技能人才动力。
来源: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