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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首批跨境电商B2B货物搭乘中欧班列出口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31日    浏览量:705   字体大小:  A+   A- 

 中新社乌鲁木齐8月30日电 (陶栓科)30日,乌鲁木齐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举行“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业务首批货物发运仪式”。该批发运的货物是乌鲁木齐首单以“9710”模式申报通关的跨境电商货物,本次发运仪式标志着跨境电商“9710”出口业务在乌鲁木齐落地生根。

上述货物由新疆丝路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乌昌海关进行申报,从中国乌鲁木齐出发,出口至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主要是鞋子、汽车配件等,货值约36万美元。

据悉,这也是乌鲁木齐首批跨境电商B2B货物搭乘中欧班列出口国外。乌鲁木齐海关副关长兰胜斌表示,至此,乌鲁木齐实现了跨境电商“1210”“9610”“9710”三类业务模式的实单运行,标志着乌鲁木齐跨境电商取得了又一个里程碑式的新突破。

“9710”是四位海关监管代码,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模式,将企业零散、小单、流动的出口交易变得简单化,并且通过新增便捷申报通道,大大减少了企业出口环节和程序,也让出口企业申报更为便捷、通关成本进一步降低。

据介绍,2020年4月,国务院批复设立中国(乌鲁木齐)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后,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全力推进开展各类模式业务。2020年5月30日,首单1210进口业务正式开通;今年8月23日,完成首票“9610”出口业务。此次,“9710”出口业务对提升乌鲁木齐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不仅为跨境电商企业新增了报关的贸易方式,更有利于中小跨境电商企业开展多品类、多频次和少批量的国际贸易,将更好地助力新疆本土企业借助跨境电商转型升级。

据悉,下一步,乌鲁木齐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还将启动“9810”的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

新疆商务厅副厅长朱咏表示,新疆高度重视外贸新业态培育,将跨境电商作为外贸发展的新动能、转型升级的新渠道和高质量发展的新抓手予以推动。积极推动乌鲁木齐成为全国第五批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与此同时,引导各地错位发展,在新疆范围内已形成乌鲁木齐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阿拉山口公铁联运、霍尔果斯集装箱吊运、喀什货运包机业务等多元化发展的良好势头。(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