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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宇造船胜诉将获韩国政府2700万美元赔偿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9日    浏览量:311   字体大小:  A+   A- 

  10月12日,韩国大法院三部宣布,在大宇造船以韩国政府为对象提起的3500吨级新型多功能救助舰“统营”号物品货款诉讼中,维持政府向大宇造船支付320多亿韩元(约合2700万美元)的原审判决。

2010年10月,大宇造船从韩国防卫事业厅承接了“统营”号的设计建造订单,金额为1590亿韩元(当时约合1.5亿美元),并与韩国海军签订了2013年10月交付该舰的合同。

“统营”号竣工后,在交付之前的质量验收过程中,政府表示,“统营”号的运用试验评价结果显示,该舰的核心装备——固定船壳声波探测仪(HMS,声呐)和水下遥控无人探测器(ROV) 性能存在问题,大宇造船应履行的军需综合保障(ILS)未达标,因此判定“不适合战斗用”,韩国防卫事业厅和海军拒绝收货。此次事件引发了韩国政府对军工产业腐败的联合调查。

历经一系列曲折后,大宇造船直到2014年12月才完成“统营”号的交付,韩国防卫事业厅在当月底发出的交货记录显示,“统营”号延迟交付共计425天。

政府方面据此表示,在“统营”号货款结算的过程中,因大宇造船的归责事由而延迟交货,将向大宇造船征收约1000亿韩元的延迟赔偿金,基于政府方面尚未支付“统营”号的383亿韩元尾款,因此大宇造船应向政府方面支付630亿韩元的延迟赔偿金。

对此,大宇造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政府支付尚未支付的尾款。大宇造船表示,“统营”号的声呐和水下遥控无人探测器均由韩国国防采办计划管理局(DAPA)采购,大宇造船只负责安装。

根据韩国监察院对韩国国防部和国防采办计划管理局进行的调查,国防采办计划管理局以高价采购低劣装备,最终导致“统营”号因“核心装备不达标”而被海军拒收。

经过诉讼战,法院认为政府对“统营”号的延迟交付负有责任。法院表示:“2013年12月,该舰被发现部分装备存在性能不达标的缺陷,但舰艇建造本身已经完成。这些装备性能不达标不属于大宇造船的责任,因此不能以此为由征收延迟赔偿金。”

法院去年5月做出的一审判决中,判决政府必须向大宇造船支付310亿韩元的物品货款。法院认定,在大宇造船完成“统营”号的建造后,而且直到2014年12月为止,一直负责该舰的维护管理等,造成了损失,因此判决政府向大宇造船支付清算金和损失金等共约310亿多韩元。

对此,政府不服并提出上诉,但法院不仅对此事件性质的判断没有改变,而且还在二审判决中增加了15亿多韩元的相关案件判决金。由此,在与政府展开的诉讼战中胜诉的大宇造船将获得320多亿韩元的物品贷款。

来源:国际船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