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顾明:建议进一步调整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解决港口建设用海需求
作者:全媒记者 杨柳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0日 浏览量:522 字体大小: A+ A-
由于一段时间在海洋开发方面出现了盲目、无序填海的状况,2018年7月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发布以来,有效刹住了乱填海搞开发的现象,为保护海岸生态起到了积极作用。
同时,在执行《通知》过程中也存在一刀切的状况,港口建设用海很难获批,受其影响,沿海港口码头项目建设出现了滞后、储备不足的现象。截至2020年底,《水运“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安排的沿海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尚有54个未开工,约占总数的37%的项目,建设进展滞后预期。
为解决此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天津航道局总工程师顾明已于2020年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了关于“调整港口建设用海政策,积极推进交通强国战略”的提案【第3902号(工交邮电类404号)】,并收到复函,有关部门已出台了相关政策,但由于配套措施未能跟进,目前港口建设用海需求并未完全解决,为此顾明进一步提出了四方面建议:
1、将港口规划纳入全国国土空间规划
近期,交通运输部发布了《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其中包括了“十四五”港口规划,为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顾明建议将“十四五”港口规划的建设项目纳入正在修编的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为规划落地提供依据。
2、研究出台港口建设项目围填海使用指导意见
沿海港口建设与围填海活动密不可分,顾明建议由自然资源部会同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共同研究起草《港口建设项目围填海使用指导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发布。
在符合港口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坚持港口建设项目优先集约利用港口已围填工程;已形成港口围堰的允许继续利用疏浚土吹填造陆;对于已形成环抱式港池或规模化开发的港口围填海按照港口规划有序开发;对于按照港口总体规划需单独开发港址的港口建设项目,按照严格管控、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的原则,对港口选址、围填海规模、生态影响等进行补充论证,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
3、进一步明确国家港口重大项目范围
顾明建议,将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十四五”期港口发展规划重大项目进入《国家发改委关于明确涉及围填海的国家重大项目范围的通知》中规定的国家重大项目,重大港口项目优先保障围填海需求。在项目建设阶段,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按照严格管控、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选址、围填海规模、生态影响等审核意见,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项目清单滚动实施,定期进行执行评估和动态调整。
4、加强对港口航道疏浚土综合利用的政策支持
疏浚土是宝贵的土地资源,目前大量外抛的结果是既浪费资源、增加成本也不利于环境保护。顾明建议尽快制定促进疏浚土综合利用的鼓励政策。在经济合理基础上,允许结合港口规划的建设项目利用疏浚土提前进行吹填造陆,后续作为港口建设陆域用地使用;研究利用疏浚土形成人工湿地、生态修复等用途;在疏浚土综合利用前提下再辅以外抛等途径,形成港口航道建设、维护疏浚土处理的良性循环。
来源:中国水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