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江船业和江苏海服签订6艘24000TEU集装箱船拖航服务协议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1日 浏览量:297 字体大小: A+ A-
11月17日,扬子江船业集团与江苏省港口集团下属江苏海服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6艘24000TEU集装箱船拖航协议,双方就作业内容、权利与义务等方面做了协议约定。扬子江船业集团党委书记张宏飞与江苏海服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管斐代表双方签订了服务协议。江苏海事局副局长王士明,江苏省港口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谭瑞兵,泰州海事局党委书记、局长林翔,扬子江船业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任乐天及江苏海宇航务工程有限公司、江苏苏港航务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海服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领导嘉宾共同见证。
签约仪式前,宾客一行首先实地考察了停泊在扬子鑫福码头的24000TEU集装箱船项目现场,再次确认了24000TEU集装箱船的船舶尺度、自重、配载、高度等重要数据,扬子鑫福总经理杨雪彦向在场领导介绍了24000TEU集装箱船的建造进度与此后的拖航实施计划。
座谈会上,江苏海事局副局长王士明就此次拖航作业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提出,涉及拖航作业的所有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前期应细致入微策划好拖航方案和保障方案,充分考虑拖航作业的每一个关键点和保障措施,24000TEU项目是今年长江江苏段通航的最大船舶,船舶拖带作业受风流影响大,操纵惯性大,不仅对操作技术要求高,而且对长江江苏段的通航环境及船舶航行安全带来较大的影响,各方需保持沟通、通力协作,共同完成此次重大项目。
扬子江船业集团任乐天董事长首先对省海事局和泰州海事局表示了感谢,此前创纪录的4艘无动力12200TEU集装箱船和2艘14000TEU集装箱船的长江江苏段拖航项目,得到了江苏海事局的支持,积累了大型集装箱船长江拖航的宝贵经验。集团高度重视此次长江江苏段的拖航项目,目前正积极有序开展首批24000TEU集装箱船的舾装工作,此后将按计划积极推进拖航作业通航安全保障方案专家评审。
据生产计划,扬子江船业集团首批次24000TEU集装箱船中的第一艘船将于12月中旬由扬子鑫福码头拖航至扬子三井码头靠泊进行上建和烟囱的复装。
扬子江船业集团与江苏省港口集团自去年明确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来,集团间在水上运输、港口服务等方面不断有新的合作,本次6艘24000TEU集装箱船拖航服务协议的签订,代表着双方在战略合作上又有了新的跨越。
来源:国际船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