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与扬州金陵签约加强造船及航运领域深度合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5日 浏览量:507 字体大小: A+ A-
12月13日,盛航股份发布公告,公司与扬州金陵于2022年12月13日签署了《深度合作协议》,双方决定共同携手,以7450吨不锈钢化学品船和5500m 半冷半压式LPG/NH3/VCM运输船建造项目为起点,就双方各自拥有的经营和市场资源,在新造船及航运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
本次签署的《深度合作协议》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招商局金陵鼎衡船舶(扬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金陵”)就公司将扬州金陵列入船队新造船和航运等业务的重要合作伙伴,并建立长期有效的沟通机制,不断优化双方合作等事项的合作框架协议,并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相关具体合作内容和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上述合作事项将以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协议签署概况
公司与扬州金陵于2022年12月13日签署了《深度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甲乙双方基于良好的信任,出于双方长远发展合作上的考虑,决定共同携手,以7,450吨不锈钢化学品船和5,500m?半冷半压式LPG/NH3/VCM运输船建造项目为起点,就双方各自拥有的经营和市场资源,在新造船及航运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双方均以优秀的企业理念与专业性,本着“互惠、互利、稳定、恒久、共赢”的合作精神,结成深度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双方合作基本情况
(1)2020年12月,公司与扬州金陵签署了《7450吨不锈钢化学品/成品油船建造项目合同书》(“7450吨一号船”),合同价款为人民币9,800万元(含税价)。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建一艘7,450DWT不锈钢化学品船的议案》。该新造船舶已于2022年6月成功交付公司并投入运营。
(2)2021年12月,公司与扬州金陵签署了《7450吨不锈钢化学品/成品油船建造项目合同书》(“7450吨二号船”),合同价款为人民币11,600万元(含税价)。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造一艘7,450DWT不锈钢化学品船的议案》。该新造船舶已于2022年12月成功交付并开始投入运营。
(3)2022年6月,公司与扬州金陵签署了《5500m?半冷半压式LPG/NH3/VCM运输船舶建造合同》,合同价款为人民币14,320万元(含税价)。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造一艘5500m?半冷半压式LPG/NH3/VCM运输船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船舶目前尚处于建造过程中。
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宗旨
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循“互惠互利、平等诚信”原则,双方通过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长期深度合作伙伴关系。
2、合作内容
(1)公司将扬州金陵列入船队新造船和航运等业务的重要合作伙伴,并建立长期有效的沟通机制,不断优化双方合作。在公司有新造船需求时,应告知扬州金陵该需求,如扬州金陵有承接意向,则在同等条件下公司优先考虑由扬州金陵承接建造。
(2)扬州金陵同意将公司视为最重要的合作伙伴之一,并建立长期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实施新造船询价、施工、售后等全方位的服务,不断优化双方合作。当公司有新造船意愿时,扬州金陵应向公司提供最具性价比的报价方案,并尽可能为公司保留厂内最优建造资源;当扬州金陵计划承接其他船东的化学品船或液化气船新造船项目时,如公司有类似船型建造意向,则在同等条件下扬州金陵优先考虑为公司建造该船型。
3、合作方式
协议双方将建立紧密与高效的信息沟通渠道,管理层之间将进行不定期会晤,双方设置专人进行业务对接。具体业务及合作细节根据实际合作项目情况,双方另行商定并签订书面合同。
4、合作期限
本合作协议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5、其他
双方可互为长期深度合作伙伴对外宣传,但须维护对方商誉。
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签署不会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经营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对方产生依赖的可能性。
扬州金陵隶属于中国第二大造修船企业招商局工业集团,具备建造高端化学品/液化气船舶的资质和实力。基于扬州金陵在与公司已有船舶建造合作项目中,体现出优秀的船舶建造质量和水平、及时高效的合同履约能力,经慎重考虑,公司本次与其签署合作协议。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扬州金陵在船舶建造及航运等领域的合作。如未来双方开展船舶建造事项,能够有效保证公司新船建造的建造质量和交付时间,为公司向客户提供高端精细化学品货物的运输服务提供稳定高效的运力保障,符合公司安全、高效的客户服务理念和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
来源:国际船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