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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燃料油供应服务船舶准入管理新模式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4日    浏览量:535   字体大小:  A+   A- 

  舟山市港航管理局对保税燃料油供应服务船舶准入管理模式进行有益探索,实施“白名单”管理,使保税供油企业有了更多的租船选择。

新模式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一是允许保税供油企业期租水路运输企业的适装船舶从事保税燃料油供应业务。自2017年起,允许依法取得保税供油资质的企业,在保障港口生产安全前提下,租赁(光租或期租)具有成品油运输资质的水路运输企业所属适装船舶,从事船舶保税燃料油供应业务。二是全国首创建立保税燃料油供应服务船舶“白名单”制度。根据《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舟山市港航管理局对供油船舶实施“白名单”管理,按照“舟山籍为主、外地籍按需补充”和适装适航的原则,根据保税供油企业申请,在征求海事等相关单位的意见基础上,2017年3月至今,公布了数批次允许在舟山港域从事保税燃料油供应服务船舶名单,累计有60艘船舶进入此白名单,供油活跃在前十的船舶分别为:富捷17、润吉9、光汇629、国宏10、易达5、国宏7、瑞运25、明丰2、天盛油9、中兴油6。三是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确保保税燃料油供应行业安全,杜绝安全责任扯皮,舟山市港航管理局要求保税供油企业与承租的水路运输企业和船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船舶保税燃料油供应过程中各环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适装船舶的管理。

保税燃料油供应服务船舶准入管理新模式有效降低了供油成本,解决了跨关区供油的运输瓶颈,进一步提高了供油船舶的安全性,对促进自贸试验区船舶燃料油供应市场的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来源:舟山市保税船用燃料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