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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检察院和区航运服务办公室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8日    浏览量:495   字体大小:  A+   A- 

为探索全新合作模式,进一步增进检航合作交流,提升服务航运企业工作实效,2020年7月24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与上海市虹口区航运服务办公室在上海北外滩航运服务中心报告厅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虹口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郑宏、虹口区检察院检察长曾国东、区航运办主任郝立国、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孔雁、区航运办副主任沈兰,区域化党建航运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出席本次活动。

 

 
虹口区政府副区长郑宏指出,区检察院与区航运办的签约,为北外滩航运服务聚集区法治建设、区域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构建提供了有效的沟通机制,为虹口区航运服务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自强法律意识提供了良好平台,是跨部门间尝试合作共同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的创新举措。希望通过本次签约两家单位形成合力,探索服务航运企业新模式,进一步提升航运服务营商环境,促进虹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区检察院检察长曾国东表示,虹口区检察院作为全市检察机关中唯一一个针对航运案件设立独立科室的检察院,一直将“航运检察”作为区院的品牌加以打造。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制定了服务营商环境及北外滩建设的行动方案,并在北外滩集团设立“兵站式”检察官工作室。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与区航运办精诚合作、优化机制、共谋建设,全力服务保障航运中心建设。
 
 
 
虹口区航运服务办与虹口区检察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一、信息沟通、智慧共享
 
动态信息报送,确保及时有效。
召开联席会议,预防苗头问题。
探索网络共享,信息智慧衔接。
 
二、制度创新,检航互动
 
设立检察官工作站,派员轮值进驻。
检航良性互动,提升法治服务。
案件线索移送,重大事项协作。
 
三、组织保障,人才交流
 
确定联络专员,及时精准对接。
深化能力建设,挂职交流锻炼。
开展共建活动,促进共同发展。
 
 
 
区航运服务办公室副主任沈兰介绍北外滩航运服务业情况;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孔雁介绍虹口航运检察工作情况。
 
虹口区检察院将充分利用“捕诉合一”优势,加大对严重损害航运主体利益和严重扰乱自贸区港口等重要运输枢纽区域发生的犯罪打击力度。及时掌握港口安全、生态保护新问题、新动向,为航运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查找行业制度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开展制度化预防、系统性预防、专业化预防,增加企业对风险点的敏感度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多层次、全方位的保障北外滩航运服务集聚区建设,保障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保障上海航运中心健康发展,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检察文章”。

 

 

来源:航运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