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对大连海事大学开展航海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2日 浏览量:1311 字体大小: A+ A-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开展航海教育培训质量评估的通知》(海船员函〔2021〕238号)要求,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组织的评估专家组刘功臣等一行9人于3月17-18日对大连海事大学进行了航海教育培训质量评估。
3月17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寿涛、船员管理处处长杨善利、副处长李跃全、评估专家组成员、我校校长孙玉清、副校长赵友涛出席了航海教育培训质量评估首次会议,教务处、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相关学院负责人和部分航海类院校观摩人员参加了质量评估首次会议。
在质量评估首次会上,寿涛强调了航海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工作是服务交通强国战略实施,建设高素质船员队伍的具体举措,对于助力提升航海院校办学活力,打造航海教育培训品牌,倡导航海类专业弹性教育,推行“理论考试-船上见习-实操评估”分段式培养模式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了更好地完成这项工作,部海事局制定了航海教育培训质量评估标准,组织成立了由海事管理专家、航海院校教育专家和航运企业管理者组成的专家组,对相关院校开展评估相关工作。
孙玉清介绍了学校开展航海教育培训工作相关情况,表示学校严格执行海事局航海教育培训法规政策,将航海类学生适任证书考试科目纳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同时,学校充分利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认可部分适任考试科目的政策,推进航海类专业本科教学改革,提升航海类专业毕业生培养质量。通过对毕业生质量的多年跟踪调查,海大的人才培养质量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充分说明认可学校组织的考试对提升航海院校办学活力和办学质量来说,是非常有效的工作举措。
在为期两天的评估工作中,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材料审核、现场核查、交流质询等方式,对学校航海教育培训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考查,专家组一致同意学校通过本次航海教育培训质量评估。但同时也指出了问题和不足,并针对学校进一步提高航海教育培训质量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学校将根据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紧紧围绕“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进一步促进航海类专业的“上水平、追卓越”,把专业建设引入一个高速发展的轨道,为培养高素质海员队伍作出新贡献。
来源:大连海事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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