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交通运输行业政策环境分析
作者:陈祥燕 整理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8日 浏览量:3563 字体大小: A+ A-
摘要:2020年,相关政府部门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规范和指导交通运输市场发展。从年初聚焦疫情的密集通知,到海运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数字交通发展规划等,都体现着我国交通运输发展的政策环境。本文将就主要政策进行梳理。
共抗疫情 共克时艰
2020年,交通运输是受新冠疫情影响最大的行业之一。一断三不断、三不一优先,疫情防控期间免收通行费,优先保障邮政快递复工复产……为防控疫情保通保畅,交通运输领域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从年初的《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和人员应急运输优先保障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水路运输保障的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等,到12月,交通运输部门聚焦进口冷链食品的装卸和运输环节,重点围绕强化从业人员防护、运输工具消毒、信息登记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四个强化”,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促进我国“出口货物出得去,进口货物进得来”,全力保障国际物流供应链畅通。
进一步降低社会物流成本
新冠疫情爆发后,社会物流成本出现阶段性上升,难以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交通运输部于2020年6月2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总体来看,《意见》重点从三个方面提出要求。一是注重运输、保管和管理多环节共同发力,实现全链条成本最低。物流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等特点,涉及生产、销售、运输、配送、管理等环节,是典型的复合型产业。降低物流成本关键在于实现物流全链条成本最低。从我国物流总费用构成来看,物流保管和管理费用上涨较快,2018年我国保管和管理费用同比分别增长了13.8%和13.5%,这是我国物流成本水平偏高的主要原因。针对上述问题,《意见》明确提出:要培育骨干物流企业,提高企业的综合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提高现代供应链发展水平,促进现代供应链与农业、工业、商贸流通业等融合创新。上述举措将有利于进一步强化上下游环节协同联动,实现物流全链条成本最低。
二是注重减轻物流企业负担和降低物流成本相结合。近年来,在降低物流成本工作过程中,社会上有观点认为,“降低物流成本就是要降低物流服务的价格、压缩物流企业的利润”。根据2019年专题调研情况来看,我国大部分传统物流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已普遍处于微利状态,平均利润率不足5%,抗风险能力较弱。要进一步挖掘降低物流成本的潜力,持续降低物流成本,就要在推动降低物流企业成本方面下功夫。《意见》明确提出,要降低物流企业用地成本,对物流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予以重点保障。要降低融资成本,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和信贷服务力度。要持续降低企业税费成本,研究出台继续实施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的细则、持续降低交通运输领域收费。这些举措落地实施,将有效缓解物流企业用地难、用地贵、融资难等问题,实现降低物流企业成本向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传导。
三是“数量型降成本”和“效率型降成本”并重。减税降费直接减轻企业负担是企业感受最直接、效果最明显的降成本举措,受到广大物流企业的欢迎。但随着减税降费工作持续推进,降本“增量”空间在压缩,释放的红利逐步减弱,推动降低物流成本取得新的突破,需要在提高物流效率,降低时间成本、制度性成本方面发力。
为落实《意见》要求,有关部门将开展五项具体工作。一是推进结构性降本。以多式联运为突破口,以基础设施联网优化为基础,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构建“宜铁则铁、宜公则公、宜水则水”的局面,降低综合运输成本。二是推进制度性降本。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物流营商环境,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重点巩固和扩大交通运输领域降费成果,推进运输领域资质证照电子化办理,提升大件运输跨省并联许可效率,推动危险品货物便利化运输。三是推进技术性降本。推进交通运输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着力提高装备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升设施设备运行效率。将推动提升港站枢纽、载运工具、标准化货物等要素数字化水平,加快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行业应用,持续推进智慧港口等建设。四是推进管理性降本。提升物流组织集约化水平。将持续深化城市绿色配送示范工程,引导地方根据发展实际,精准制定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控政策。完善冷链运输标准和规范,提高冷链物流车辆技术装备水平,提高冷链运输服务品质。持续推进交邮融合,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五是推进服务性降本。优化服务和保障功能,不断增强企业获得感。重点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信用信息互联、评价互认、奖惩联动、信用修复互通的跨区域信用监管应用。
就当前来看,我国物流运行成本仍然处于高位,仍然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国物流行业整体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我国的物流业发展水平较欧美发达国家而言还有待提高,区域之间、城乡之间、领域之间物流发展差距仍然较大。在《意见》引导下,一方面我国物流行业供给侧改革将全面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降本增效”成果将进一步显现和扩大;另一方面我国物流行业区域之间、城乡之间、领域之间的发展差距将会逐步缩小,行业治理体系将会不断加以完善,行业发展状况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也将得到有效改善。《意见》的一系列强有力措施对于推动我国物流行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指导性作用,有助于推动我国物流行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进而促进物流业发挥好对国民经济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
货邮飞行航班时刻配置首份政策出台
近年来,我国航空物流迅速发展,保持良好态势,但总体而言航空货邮发展仍落后于航空客运发展。2020年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大规模爆发,航空货运在防疫物资及救援物资运输环节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国家的政策支持下,我国航空货运能力短时间内得到较大提升。据有关数据统计,2020年夏航季,全国周均定期航班时刻数为223321个,对比2019年夏航季全国周均定期航班时刻数增长了5.74%。其中,货邮时刻量同比2019夏航季增加约50%,全国机场零时至六时新增的货邮时刻数为2802个/周。
但与此同时,航空货运市场全货机数量不足、货运航线网络布局不均衡、国际航空货运市场份额小、整体竞争力弱等问题和短板也迅速暴露。为弥补我国航空货邮运行短板,加强我国航空运输业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民航局党组关于促进物流业的工作部署,民航局于2020年8月12日印发《货邮飞行航班时刻配置政策》(以下简称“《政策》”),于2020年10月25日起正式施行。
从主要内容来看,《政策》在原有货邮飞行航班时刻配置的基础上,按照主辅协调机场、非协调机场和货邮功能较强的机场分类,实施差异化的货邮飞行航班时刻配置窗口。一是航班时刻主协调机场和航班时刻辅协调机场22点至次日8点,按照客货飞行同等对待的原则协调配置货邮飞行航班时刻,以进一步提高货邮飞机日利用率和机场货邮服务设施利用率。6点至8点可以安排货邮飞行进港航班时刻,22点至24点可以安排货邮飞行出港航班时刻。二是货运功能较强的枢纽机场(如北京大兴机场、深圳宝安机场、杭州萧山机场、天津滨海机场、南京禄口机场、郑州新郑机场等),可适当安排早8点至晚22点货邮飞行航班时刻,用于国际地区货邮航班飞行,进一步满足货邮航空运输企业国际远途货邮运输的航线网路布局需求,促进我国国际航空货运能力提升。三是航班时刻非协调机场,全时段按照客货飞行同等对待的原则,协调配置货邮飞行航班时刻。
《政策》是民航局专门针对货邮飞行航班时刻配置出台的首份政策,一方面增加了货邮航班时刻供给,另一方面拉长了货邮飞行航班时刻安排窗口,旨在根据机场的不同功能定位和航班时刻供需矛盾程度,实施分类量化和差异化的货邮飞行航班时刻配置政策。《政策》落地施行后,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货邮飞机日利用率和机场货邮服务设施设备利用率,降低航空货运成本,提升航空货邮运输效率,提升我国国际航空货邮运输能力,进而增强我国航空物流行业整体国际竞争力。
大力推进海运业高质量发展
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海运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水发〔2020〕1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对2025年、2035年和2050年提出了分阶段目标。明确到2025年,基本建成海运业高质量发展体系,服务品质和安全绿色智能发展水平明显提高,综合竞争力、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参与国际海运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到2035年,全面建成海运业高质量发展体系,绿色智能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居世界前列,安全发展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基本实现海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交通强国建设中当好先行。到2050年,海运业发展水平位居世界前列,全面实现海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指导意见》按照“全球视野、服务大局,改革创新、融合发展,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的原则,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共提出了6方面18项具体任务。一是装备先进适用、运输便捷高效。针对我国海运船队规模结构不够优化,海运服务网络有待完善,海运客货运服务品质有待提升等问题,《指导意见》提出了建设现代化海运船队、完善全球海运服务网络、提升客货运服务品质等重点任务。二是市场充满活力、服务功能完备。针对我国海运企业综合竞争力不强,运输服务保障能力有待提升,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滞后等问题,《指导意见》提出了深化海运企业改革、支持企业协同发展、加快补齐航运服务业短板等重点任务。三是绿色低碳发展、智慧创新引领。针对船舶用能结构不优、污染防治水平有待提升,创新驱动能力不强等问题,《指导意见》提出了优化用能结构、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增强创新驱动能力等重点任务。四是安全保障可靠、应急迅速有效。针对海运业安全基础仍不牢固,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指导意见》提出了着力强化船舶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生产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等重点任务。五是开放创新发展、合作互利共赢。针对服务“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海运业政策制度创新和参与国际海运治理不够等问题,《指导意见》提出了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深化政策和制度创新、积极参与国际海运事务等重点任务。六是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显著提升。针对海运业治理体系有待完善,人才队伍建设和中国特色海运文化传承有待加强等问题,《指导意见》提出了完善海运业制度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传承创新中国特色海运文化等重点任务。
交通运输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对于国家和地区而言,消费是经济增长的持久动力。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作用,结合实际领域拉动消费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近年来,国务院及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我国已成为商品消费世界第二大国。但总体来看,当前仍然存在居民消费意愿不强、支撑消费升级的条件不优、消费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的重要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在促进消费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推动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服务“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交通运输部于2020年6月8日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交通运输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有关部署和国务院促进消费一系列政策文件要求,按照“远近结合、协同联动、创新驱动、市场为主”的原则提出了5方面16项具体举措。具体来看,一是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条件,激发消费潜力。聚焦薄弱环节推动一批对促进消费作用明显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推进城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网、提升综合交通枢纽发展质量等工作。二是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品质,服务消费升级。针对居民出行和生活性物流面临的难点、痛点问题,提出了优化旅客换乘服务、提升交通运输票务水平、改善专项领域客运服务以及推进城市配送、冷链运输发展等工作。针对“地摊经济”发展需求,还提出了完善夜间经济交通配套服务工作要求。三是推进交通运输跨业融合,培育新消费。提出了推进交通运输与体育旅游产业、信息产业融合以及促进绿色消费等工作。四是营造放心的交通运输消费环境,提升消费满意度。提出了鼓励服务方式创新、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保障旅客出行安全等工作。五是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和强化宣传引导等工作。
《通知》着眼长远,针对消费升级、消费增长点向都市圈和城市群集中等趋势,提出加强城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交通运输跨界跨业融合等工作。一方面有助于推动传统消费和新消费相结合,在满足居民日常消费需求基础上,研判需求消费趋势,鼓励因地制宜推动交通运输与旅游体育产业融合、信息产业融合以及交通绿色消费发展,处理好“守成”和“创新”的关系。另一方面有助于强化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做好促消费有关工作,有序增强社会流动性,畅通经济循环,为消费提供基本支撑,对冲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
数字交通——交通运输部印发《数字交通发展规划纲要》
数字交通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领域,是以数据为关键要素和核心驱动,促进物理和虚拟空间的交通运输活动不断融合、交互作用的现代交通运输体系。为了贯彻国家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促进先进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深度融合,加强我国数字化交通建设,支撑交通强国战略发展,交通运输部于7月25日发布了《数字交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在加强我国数字化交通建设方面的主要内容包含四个部分。一是构建数字化的采集体系。推动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造、养护、运行管理等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布局重要节点的全方位交通感知网络,推动铁路、公路、水路领域的重点路段、航段以及桥隧、互通枢纽、船闸等重要节点的交通感知网络覆盖;推动载运工具、作业装备智能化,鼓励具备多维感知、高精度定位、智能网联功能的终端设备应用,提升载运工具远程监测、故障诊断、风险预警、优化控制等能力。二是构建网络化的传输体系。推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与信息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促进交通专网与“天网”“公网”深度融合,推进车联网、5G、卫星通信信息网络等部署应用,完善全国高速公路通信信息网络,形成多网融合的交通信息通信网络,提供广覆盖、低时延、高可靠、大带宽的网络通信服务。三是构建智能化的应用体系。促进交通、旅游等各类信息充分开放共享,融合发展。鼓励平台型企业深化多源数据融合,整合线上和线下资源,鼓励各类交通运输客票系统充分开放接入,打造数字化出行助手,为旅客提供“门到门”的全程出行定制服务;大力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实现物流活动全过程的数字化,推进铁路、公路、水路等货运单证电子化和共享互认,提供全程可监测、可追溯的“一站式”物流服务。四是培育产业生态体系。聚焦基础设施和载运工具数字化的关键环节与核心技术,鼓励优势企业整合电子、软件、通信、卫星、装备制造、信息服务等领域资源,构建强强联合、优势互补、高效适配的协同创新体系。加强测试、检测、认证综合能力建设,促进新技术成果转化。加快北斗导航、卫星通信、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等技术行业应用。鼓励建立协同创新产业联盟,积极开展产业化应用示范,促进各类主体合作,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生态体系。
《纲要》提出,到2025年,交通运输成为北斗导航的民用主行业,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公网和新一代卫星通信系统初步实现行业应用。交通与汽车、电子、软件、通信、互联网服务等产业深度融合,新业态和新技术应用水平保持世界先进。到2035年,交通基础设施完成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水陆空一体的交通控制网基本形成,按需获取的即时出行服务广泛应用。
《纲要》的发布,有助于推动我国交通运输及其相关领域内数字化采集体系和网络化传输体系的形成和完善,提升行业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有助于加快我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和运载装备全要素、全周期的数字化升级速度,促进出行信息服务全程覆盖,推动我国交通运输及物流服务平台化和一体化建设。
我国在交通建设领域必须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促进先进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深度融合。以“数据链”为主线,构建数字化的采集体系、网络化的传输体系和智能化的应用体系,加快交通运输信息化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支撑;以数据为关键要素,赋能交通运输及关联产业,推动模式、业态、产品、服务等联动创新,提升交通出行和物流服务品质;以试点为重要手段,汇聚技术、智力、产业等资源,通过典型引路,逐步形成数字交通发展的“中国经验”和“中国方案”。这一系列举措将有利于我国成为数字交通领域国际标准的主要制订者或参与者,使我国具备全球领先的数字交通产业整体竞争力。
交通领域新基建
2020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密集部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也将“两新一重”作为2020年重点任务。交通运输是新型基础设施与传统基础设施融合发展的重要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应以先进技术赋能,使传统基础设施融入新要素、具备新功能、呈现新形态,促进交通基础设施网、运输服务网、能源网与信息网络融合发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交通强国建设,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部于2020年8月6日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以“服务人民”,提升效能”;“统筹并进,集约共享”;“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跨界融合,协调联动”;“积极稳妥,远近结合”为五项基本原则,明确到2035年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要取得显著成效。先进信息技术深度赋能交通基础设施,精准感知、精确分析、精细管理和精心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成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有力支撑。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能耗水平有效控制。泛在感知设施、先进传输网络、北斗时空信息服务在交通运输行业深度覆盖,行业数据中心和网络安全体系基本建立,智能列车、自动驾驶汽车、智能船舶等逐步应用。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前瞻性技术应用水平居世界前列。
从主要内容来看,《意见》共提出了三方面具体要求。一是打造融合高效的智慧交通基础设施,以智慧公路、智能铁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智慧民航、智慧邮政、智慧枢纽,以及新材料新能源应用为载体,体现先进信息技术对行业的全方位赋能。二是助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先进技术的行业应用,包括5G、北斗系统和遥感卫星、网络安全、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如自动驾驶等)等。三是完善行业创新基础设施,主要是科技研发支撑能力建设,如实验室、基础设施长期性能监测网等。
在《意见》的指导和引导作用下,我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线,以促进交通运输提效能、扩功能、增动能为导向,在交通运输数字转型、智能升级,建设便捷顺畅、经济高效、绿色集约、智能先进、安全可靠等方面将进一步得到加强和完善。《意见》的出台有助于我国交通运输领域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方向发展,有助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总体目标,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来源:国际海事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