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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港总体规划(2035年)》正式获批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9日    浏览量:628   字体大小:  A+   A- 

日前,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同意实施《池州港总体规划(2035年)》(简称《规划》),为池州港集约、绿色、安全、有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池州港将迎来全新发展时期。根据《规划》和岸线资源分布、城市空间发展、沿江产业布局及行政区划,池州港将形成“8+2”港区布局,即长江干流的香口、东流、吉阳、大渡口、牛头山、乌沙、江口、梅龙港区,长江支流的秋浦港区和青通港区。

批复指出,池州港作为安徽省重要港口、皖西南地区重要综合交通枢纽和外贸口岸,要抢抓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及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机遇,做大做强建材、非金属矿石、煤炭、化工品等运输,大力发展旅游客运,积极开拓集装箱服务,努力建设成为高效、绿色、智慧的现代化区域性重要港口。

批复要求,要树立节约高效利用港口岸线理念,坚持远近结合,科学合理有序开发利用岸线资源;按照港区总体布局,有序建设发展十大港区;按照港口配套设施布局,科学建设集疏运、水电、信息化和安全保障等基础设施。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控港区开发规模与强度,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切实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加强污染治理,建设岸电设施,严防环境风险,打造绿色美丽港区。要切实加强《规划》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划》搞开发建设活动,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省交通运输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来源:中国水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