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自救”!更名“单飞”!这家国有船厂涅槃重生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8日 浏览量:161 字体大小: A+ A-
从成功完成破产重整到正式更名“单飞”,曾经中国海工装备制造水平最高的国有船企代表之一大船海工涅槃重生,再次扬帆起航。
9月15日,大船海工发布更名公告,经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自2023年9月15日起,“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变更登记为“大连船舶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大船海工”)。
大船海工表示,公司更名后,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大船海工将再接再厉,重新启航,努力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商和服务商,为国家海洋战略作出贡献。
据国际船舶网了解,曾隶属于中国船舶集团大连船舶重工集团(简称“大连造船”)的大船海工是国内建造历史最悠久、经验最丰富、完工产品最多的海洋工程建造公司之一,也是全国海工装备制造业最高水平的国有船企代表之一。
大船海工成立于2006年9月,注册资本9500万美元,从事海工装备制造业务。其中,大船集团持有大船海工51%股权,茂盛投资有限公司(萨摩亚)持有大船海工49%股权。企业在自升式钻井平台领域处于国内绝对领先地位,承接多座半潜式钻井平台,制造了全球首个8.5万立方米三耳C型液罐双燃料动力超大型乙烷乙烯运输船(VLEC)。
凭借母公司大船集团强大的生产与工程设计支持,大船海工可以同时建造自升式和半潜式钻井/生活平台、钻井船、FPSO、液化气船等各类海洋工程及船舶产品,具备年交工8-10个海工项目的能力。2013年,大船海工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2015年,大船海工成为首批入围海工企业白名单的7家企业之一。
2018年,受国际石油价格周期性大幅下挫影响,国外买方纷纷弃船,致使大船海工发生严重债务危机,仅外协单位所涉的农民工劳务费就高达数亿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大船海工净资产为-19.21亿元。最终,经债权人申请,2019年1月23日,大连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大船海工重整案。
为尽快化解大船海工重整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在大连市政府的关心和帮助下,在大连中院的指导下,在大船海工的全力配合下,管理人创新性地提出了“自救式”重整方案,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保险赔款为主要重整资金来源,普通债权进行债转股,原大船海工经营管理层继续负责重整后的生产经营。
2021年6月,大连中院裁定批准大船海工重整计划、终止大船海工重整程序。根据大船海工重整计划,大船海工原股东持有的100%股权无偿转让给由大船海工债权人持股平台和管理团队共同设立的新公司,由法院裁定过户。
2021年11月18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向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17.8亿元人民币的保险赔款,这是截至目前中国信保针对海工行业的单笔最高赔款。中国信保的专业高效赔付,为大船海工涅槃重生提供了鼎力支持,助力大船海工走出困境。
大船海工破产重整成功也开创了非上市公司债权人‘自救式’重整先例,成功为国家保留了极具战略意义的海洋产业发展机会。
公开信息显示,大船海工目前大股东为大连临港船舶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大连临港船舶海洋工程公司的股东包括辽宁省和融君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连久联融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连中鑫融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大连久联融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分别为82.05829%、12.84767%、5%、0.09404%。根据目前股东情况,大船海工除了公司名称相似外,事实上已经和大连船舶重工集团包括中国船舶集团没有任何关系。
作为全球首个液化二氧化碳运输船的建造基地和脱碳行业的先锋船厂,目前大船海工正在为挪威北极光公司(Northern Lights)建造2艘7500立方米液化二氧化碳(LCO2)运输船。就在上月,大船海工还与Northern Lights签署了最新的第三艘建造合同。
据了解,这3艘新船交付后将应用于欧洲二氧化碳捕捉及储存计划,收集欧洲工业产生的二氧化碳,运至挪威西海岸地区二氧化碳接收端码头加以处理后注入海底地下2600米永久封存,从而减少欧洲地区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以此推进欧洲整体碳中和终极目标。
来源:国际船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