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上海国际海事信息与文献网

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微博

随时随地获取更多资讯和服务

让我们成为您身边的海事信息专家

  首页>>海事

长江船舶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5日    浏览量:70   字体大小:  A+   A- 

新华社武汉1月12日电(记者李思远)长江海事局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长江船舶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2023年,长江干线四川至安徽段船舶垃圾、生活污水交付量同比增长62%、51%,查处的船舶偷排等涉污违法行为同比减少55%。

长江海事局危管防污处处长吴玉锋说,近年来,长江海事局持续推广船舶污染物“船上存储、转岸处置”的“零排放”治理模式,累计完成船舶污水外排管路电子防伪铅封约3.2万艘,出港船舶“铅封”率达97.3%;推动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理能力建设,辖区港口配备污染物固定接收设施3600处,流动接收船183艘;强化防污信用管理,实施船舶涉污“黑白灰名单”监管制度,对116艘涉污“黑名单”重点船舶实施动态管控。

多管齐下成效显著。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长江干线四川至安徽段船舶垃圾交付量近万吨,同比增加62.4%;生活污水交付量73万立方米,同比增加51.1%。

长江海事局副局长左中君说,船舶污染防治地方立法也在稳步推进。《安徽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在2023年顺利施行,《湖北省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已启动,《重庆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纳入今年立法计划。未来,长江海事局将推动船舶水污染物防治工作向支流水域扩展。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