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艘被困船只驶离,船东请求仅赔偿巨额损失的1%!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3日 浏览量:138 字体大小: A+ A-
在巴尔的摩弗朗西斯·斯科特·基桥(以下简称“巴尔的摩大桥”)事故发生一周后,最新后续消息显示,首艘被困船只已成功通过临时备用航道驶离,肇事船东已提起诉讼要求限制赔偿责任。
据外媒报道,肇事集装箱船“Dali”轮船东已提起联邦诉讼,要求限制对撞毁巴尔的摩大桥的责任,并要求将赔偿金额限制在 4370 万美元以内,约为这场灾难预估20-40 亿美元巨额损失的1-2%。
据悉,这一诉讼援引了 1851 年《责任限制法案》 (LOLA),该法案允许船东将总责任限制在事故后船舶的价值加上未决运费的价值以内。在美国,这是海上事故诉讼的一个常见起点,通过减少重大事故的责任,甚至可能完全消除责任,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船东。
美国于1851年3 月颁布的《责任限制法案》旨在保护该国船东,并激励他们投资国内船队。如今,在美国港口停靠的外国船只数量超过了悬挂美国国旗的商船,该法案同样可以被用于保护外国船东。
根据海运圈聚焦此前报道,3月26日凌晨1时30分左右,集装箱船“Dali”轮撞上巴尔的摩大桥的其中一个支架,整座桥在几秒钟之内坍塌,该船船东为新加坡航运公司Grace Ocean,船舶管理公司为Synergy Group。
在诉状中,两家公司均否认其或该船对撞上关键大桥负有任何责任。另外,Grace Ocean和Synergy Group在诉状中声称,若船只存在任何故障,其事先也对这些故障并不知情。
在事故发生时,《责任限制法案》 仅在船东不知情的情况下保护船东。
海事专家律师表示,未来几年有关“Dali”轮的诉讼可能会围绕船东是否知晓事故背后的因果关系展开。若能证明这一点,法官就可以打破责任限制,原告(可能包括美国政府)可以向船东和保险公司提出更高的损害赔偿要求。
Grace Ocean的诉状还建议将所有诉讼合并到巴尔的摩联邦法院,并规定所有索赔申请的截止日期为 9 月 24 日。
与此同时,当地时间周二,拖船“Crystal Coast”轮推着一艘燃料驳船从倒塌的巴尔的摩大桥旁驶过,成为第一艘使用临时备用航道通行的船只,该驳船用于向美国国防部提供喷气燃料。
据介绍,该临时备用航道位于巴尔的摩大桥附近的主航道东北侧,标有政府照明助航标志,航道控制水深 11 英尺,水平净空 264 英尺,垂直净空 95 英尺,使用权由港口船长决定,仅允许在白天使用。
联合指挥部表示,其正在主航道西南侧建立第二条临时备用航道,以容纳吃水较深的船只,预计吃水限制为 15 至 16 英尺。
马里兰州州长韦斯·摩尔4月1日表示,当天已经开放,预计未来几天可以开放第二条。此外,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十分复杂,面临不小的困难。
美国海岸警卫队官员称,事故现场的情况要比预期更为复杂。在水下,坍塌的桥梁残骸缠绕在一起,很难找出需要切割的地方。工作人员需要更多时间,了解桥梁残骸的结构,以便清理工作能顺利进行。
来源:海运圈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