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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无偿划转10%的股权至广东省财政厅以充实社保基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2日    浏览量:517   字体大小:  A+   A- 

1月19日,广州港股份发表公告表示,广州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1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广东省财政厅以充实社保基金,由广东省财政厅代广东省人民政府持有,并委托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专户管理。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前,广州市国资委持有广州港集团100%股权,广州港集团持有广州港75.72%股份。广州港集团为广州港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为广州港实际控制人,具体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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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后,广州市国资委持有广州港集团90%股权,广东省财政厅持有广州港集团 10%股权,广州港集团仍持有广州港75.72%股份,为广州港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仍为广州港实际控制人,具体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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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港口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