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实行“全国通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7日 浏览量:387 字体大小: A+ A-
聚焦放管服 用心用情把实事办到航运企业心坎里
——10月1日起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实行“全国通办”
近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对外发布公告,自2021年10月1日起,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实行“全国通办”,船舶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在全国任意靠泊地到港接受审核;同时船舶临时审核发证可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申办《临时安全管理证书》的,不再进行现场查验,发证时间压缩为1个工作日。
据了解,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全国通办不是一项新业务,它是海事部门为了更好地服务相对人,对现行船舶审核发证工作的进一步优化。船舶选择在异地接受审核,发证机构拟请异地海事局审核时,不必再走委托程序,不必再耗时等待对方接受委托,只要从信息系统里将审核任务流转过去,靠泊地海事局就会安排审核组,船舶到港即审。通过全国通办能够减少船舶滞港待审时间,提高周转效率,节约营运成本,减轻船东负担。
此次实行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全国通办,是自1998年我国航运公司实施ISM/NSM规则并建立运行安全管理体系以来,首次取消了船舶委托审核,明确了可采用告知承诺制实施办理《临时安全管理证书》,对船舶临时安全管理证书核发时限做了大幅压缩,实现了船舶审核全国通办、一日办结。此项便民举措平均每年将惠及2000余艘船舶,仅临时审核一项业务,每年即可为国内船东节省上亿元成本。
为落实好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全国通办工作,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深圳海事局进行了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从以下方面对管理事项进行了优化:一是深化海事“证照分离”改革,探索实施海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二是调整船舶审核发证事权,将《临时安全管理证书》《安全管理证书》核发审批权限从三级审批调整为二级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三是加大审核员培训力度,合理配备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专岗人员,为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全国通办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四是优化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业务流程,升级航运公司安全管理系统,实现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业务“一网通办”。五是加强审核管理。审核机构严把审核关,对审核过程及结果负责;发证机构严把审批发证关,强化源头管理,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船舶审核全国通办是今年交通运输部推出的58个“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之一。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积极部署推动该实事项目,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了解船东需求,切实解决船舶委托审核难的实际问题,通过施行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全国通办,为航运企业申请审核提供了便利,切实打通服务船东的“最后一公里”。
此举是建设人民满意海事、服务航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积极应对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要求的具体体现,更是近年来海事部门通过不断创新不懈努力为航运企业提供更加高效、更加便捷海事服务的缩影。
来源:中国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