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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1个月我国对RCEP其他14个成员国进出口额近11万亿元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1日    浏览量:278   字体大小:  A+   A-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刘红霞)海关总署29日发布数据,今年前11个月,中国对《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其他14个成员国进出口总值为10.96万亿元,占我国外贸总值的31%。

RCEP成员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5国以及东盟10国,目前已有6个东盟成员国和4个非东盟成员国正式提交核准书,达到协定生效门槛,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

海关公告说,在RCEP的701项约束性义务中,海关总署单独或共同作为负责部门的共计174项,占比24.8%,目前已全面做好实施准备工作。

公告介绍,海关总署多形式、多载体帮助企业掌握RCEP进出口货物享惠通关、原产地证书申领、自主声明开具等要求,开展培训近1000次。

截至目前,进出口环节需要核验的监管证件已从2018年的86种精简至41种,除保密等特殊情况外,其余的38种监管证件可全部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网上申请、联网核查和无纸通关,通关物流环节单证无纸化、电子化和监管智能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升。

在国际贸易领域,“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可谓通关“金名片”,各经济体之间AEO互认可为符合资质的企业提供更多便利。海关总署公告显示,在RCEP建立AEO制度的10个成员中,我国已与其中5国签署AEO互认安排,与马来西亚完成了互认磋商,正在与泰国、越南、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等4个国家积极推进互认合作。

海关统计还显示,今年11月,全国进口整体通关时间为35.87小时,较2017年压缩63.17%;出口整体通关时间为1.57小时,较2017年压缩87.23%。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