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MCO呼吁承认非欧盟拆船场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9日 浏览量:487 字体大小: A+ A-
由航运业贸易组织BIMCO委托发布的一份报告强调,尽管欧盟批准的船舶回收设施名单继续增加,但新增加的设施并没有显著增加能力,以满足全球航运业的需求。由于亚洲拆船设施的环境和安全记录,该行业组织呼吁提高回收能力,以满足行业需求,将重点转向在欧盟以外增加设施。这一举动引发了争议。
BIMCO秘书长兼首席执行官David Loosley表示:“如今,印度、孟加拉国或巴基斯坦等主要回收国的设施仍未列入欧盟名单,无法满足大型船舶的回收需求。”“我们认为,如果这些设施符合《香港公约》(Hong Kong Convention)的标准,就应该加大把它们列入清单的力度。我们认为,《香港公约》应该尽快获得批准。”
BIMCO在其最新报告中指出,亚洲及周边地区的许多船厂已经为升级设施做出了重大努力。他们还表示,欧盟法规内的审计体系行之有效,并指出,今年9月,两家土耳其船厂因失职被从名单上除名。BIMCO很高兴地注意到,欧盟的审计系统在识别可审计系统的缺陷方面发挥了预期的作用,并在必要时采取惩罚性措施,该组织表示,同时认为审计系统也适用于非欧盟回收设施。
然而,非政府组织拆船平台等环保组织认为,南亚的拆船“使用了不安全、不可持续的做法,对环境、拆船现场的工人以及周边社区都是危险的。”
据非政府组织“拆船平台”报道,每年约有800艘大型远洋船只被拆除,其中约75%最终落在南亚的三个海滩之一:孟加拉国的Chattogram海滩、印度的Alang海滩和巴基斯坦的Gadani海滩。他们报告称,在2022年4月至6月期间,全球有143艘船被拆除,其中65%被运往南亚。BIMCO的报告称,世界各地的船东继续用各种方法“换旗”,将船只从欧盟运走,中途停靠波斯湾地区等,然后再前往亚洲的报废场。例如,印度已加大力度,查封以虚假身份抵达的船只,但接受被交易给中间商的船只,以满足欧盟的要求。
BIMCO指出,随着航运业为满足新法规和减少碳排放而开始预期的转型,对大型远洋船舶回收设施的需求日益增长。报告强调了船舶回收在欧共体整体战略中的战略重要性,称其正变得越来越清晰和重要。欧盟委员会表示,在可预见的未来,“欧洲新绿色协议”(European New Green Deal)和配套的循环经济是其关注和支出的核心内容。
BIMCO认为,欧盟成员国的设施通常只为小众回收市场提供定制的本地解决方案,或者专注于海上退役。他们在报告中写道:“这意味着他们没有致力于大型远洋船舶的回收,因此没有足够的产能。”
该报告显示,目前土耳其是欧盟清单上唯一贡献巨大的船舶回收能力的主要国家。虽然欧洲正在努力开发新的回收设施,但这些设施大多是小众的,大部分吨位继续在南亚的堆场加工。BIMCO认为,欧盟认识到该行业的需求和趋势,扩大能力是至关重要的。
来源:物流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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