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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港集团拟与连云港港成立合资公司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31日    浏览量:424   字体大小:  A+   A- 

 10月27日,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港”)发布公告称,拟与上港集团设立合资公司连云港互联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连云港港拟出资4900万元,占比49%,上港集团拟出资5100万元,占比51%。

公告显示,连云港互联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包括代理类: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国际船舶代理业务,水路货运代理,船舶代理,国际、国内公路、铁路、水路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进出口代理,报关业务。商务类: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国际国内贸易。其他经营类:码头机械设备配件、汽车配件、船舶机械配件批发。

连云港港表示,合资公司的设立,有利于促使上港集团的战略资源与连云港对接,推动连云港港集装箱码头业务发展,有助于提升公司物流服务水平,有利于连云港港更好地服务于腹地企业,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影响力。除了带来连云港集装箱业务快速增长外,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也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

来源:港口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