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地方法规防治船舶大气污染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0日 浏览量:684 字体大小: A+ A-
近日,《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若干规定》(简称《规定》)经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规定》由河北海事局结合多年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监管经验主导起草,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规范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规定》共21条,主要从船舶大气排放、船舶燃油使用、岸电设施建设和使用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要求和举措,对改善河北省沿海乃至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为原则,建立船舶燃油质量多部门联防联控闭环监管机制,实现从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全链条环节全面控制油品质量;创新设置船舶大气污染防治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船舶不良信用信息管理和惩戒措施,强化行政对象的自我信用约束,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科学性;进一步明确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地方扶持政策,规范了岸电使用要求和鼓励性措施,加强港口岸电建设、提高使用效率。
河北海事局是《规定》的主要执行部门。该局将全力做好《规定》的内外宣传贯彻,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加快建立部门间信息通报和联合监管机制,筑牢大气污染防治水上绿色防线。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