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邮轮20条” 支持外高桥地区全面构建世界级邮轮产业集聚区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6日 浏览量:578 字体大小: A+ A-
2月15日,上海外高桥地区邮轮产业规划、政策发布暨项目签约仪式在外高桥邮轮内装产业基地举行。会上,《外高桥地区邮轮产业发展规划》正式发布。规划明确指出,到2025年,初步建成世界级邮轮制造总装基地、服务全国并辐射亚洲的亚太邮轮物供基地,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邮轮产业集聚区基本框架;到2035年,形成产业体系完善、高端制造领先、消费资源汇聚的世界级邮轮产业集聚区。
为推动邮轮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结合当前邮轮产业发展趋势与外高桥地区特点,上海推出了《支持外高桥地区邮轮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简称:邮轮20条),分四个方面共20条,政策适用范围为注册在外高桥地区企业(涵盖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港综合保税区、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高桥镇、高东镇、高行镇)。
一是在加快邮轮产业市场主体集聚方面,将支持邮轮研发、设计、航运、总部企业落户;鼓励建设邮轮孵化机构。其中对首次认定、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邮轮相关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研发机构,按上一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额的10%,给予25万元至500万元一次性资助。
二是在推动邮轮产业创新发展方面:将给予邮轮高端智能装备首台套突破项目支持;给予邮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布局;给予邮轮小微企业创新支持;给予邮轮创新型企业奖励;满足一定条件的,给予邮轮企业设备补贴,给予邮轮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免税等。
三是在推动邮轮产业链价值链提升方面:将鼓励邮轮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支持建设邮轮智能工厂;支持邮轮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其中,对符合条件的市、区重点邮轮技术改造项目,项目验收完成后,按经核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奖励。
四是在优化邮轮产业营商环境方面:支持邮轮特色产业园区建设;优化邮轮产业用地供给;给予邮轮产业人才贡献奖励;参照本市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落户;支持跨境职业资格互认。其中,用人单位引进的,在沪工作稳定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航运专门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来源:新民晚报